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导王义中为管理学院做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487


 129日,ok138cn太阳集团“管院讲坛系列学术讲座”第89期于线上顺利举办。应ok138cn太阳集团邀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义中为ok138cn太阳集团做了题为“金融科技平台公司经济影响研究:基于风险与收益不对称视角”的讲座,杨晓兰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学院名教师、博士生、研究生及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义中,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2010)、浙江省优秀博士后(2011)、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才(2019)、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019)。在国内《经济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020)。研究方向和领域数字金融、宏观金融。


首先,王教授以金融科技平台公司的典型事实引入主题,指出一方面,金融科技平台公司在扩大信贷规模和提升信贷效率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另一方面,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促使金融科技平台公司正在对传统金融学理论提出一定的挑战。接着,王教授介绍了市场垄断和信息垄断的定义,结合国内外企业实例分析出其影响,即导致了“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利率定价现象,平台拥有高收益,却存在着较低的违约风险等。


随后,王教授基于对理论模型的分析阐释了企业利用信息垄断制定高价行为对消费者和商业银行所产生的影响,在该理论模型中,王教授分析了信贷可获得性冲击、消费贷款风险冲击、货币政策冲击三个概念及其影响。同时,王教授结合经验证据,指出平台公司市场垄断行为与消费者过度负债和过度消费行为紧密相关,平台公司在与商业银行合作时拥有更高议价权,以及商业银行对金融科技平台公司的依赖性可能强化对平台公司的贷款偏好倾向性,并挤出银行贷款。

针对金融科技平台公司的垄断行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成定价问题,王教授提出了破解之策,即引入信息使用成本和设置利率最高上限两项策略。


接下来,王教授就金融科技平台公司的效率增进与垄断定价之间的关系、金融科技平台公司垄断与创新动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金融科技平台公司使用个人隐私数据与盈利之间的关系展开了进一步讨论,指出金融科技平台公司利用获取的业务数据提供服务本质上是价值创造行为,而是否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还存在争议。

最后,王教授进行了总结性评述,回顾总结出研究结果呈现出的现象及现实意义。在提问环节中,现场老师和同学积极提问,王教授与提问人就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平台对理论模型产生的影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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